一、 报检
由于正昌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的商品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范围(属于《目录表》商品范畴),在商品报关时,必须有商检机构签发的通关单方可办理通关手续,因此,正昌贸易有限公司向产地检验检疫局——湖州检验检疫局申请出口商品检验,随附发票、箱单、合同和 信用证 复印件、厂检单、包装性能结果单,需要的是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以便去口岸检验检疫局——上海检验检疫局换取通关单。
(一)、入境货物 报检 单填制说明
1、 报检 单位应加盖公章。所列项目必须填制完整、准确、清晰。
2、受货人和发货人:按合同、国外发票所列填制。
3、货物名称、规格:按合同、国外发票所列填制。
4、H.S.编码:按《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货物的编码填制。
5、报检数/重量:按申请检验检疫的数/重量,注明计量单位,重量须注明毛重、净重。
6、货物总值:按合同或国外发票所列币种、单价及总值填制。
7、标记及号码:按合同、国外发票或提(运)单上列明的标记号码填制。
8、运输:填启运国家(地区)、启运口岸、经停口岸、入境口岸、目的地。
9、到货日期:按入境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填写。
10、卸毕日期:按入境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卸毕日期填写。
11、贸易国别(地区):填入境货物购自国或地区。
12、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填制,应特别注明截止日期。
13、许可证/审批号:指须经审批方可入境货物的批件号。
14、报检单其他栏目内容也应如实填制或做出选择。
二、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
1、报检单位应加盖公章,准确填制 报检员 证号。所列项目必须填制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2、发货人:按合同、 信用证 中所列卖方名称填制。
3、受货人:按合同、 信用证 中所列卖方名称填制。
4、货物名称、规格:按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制。
5、H.S.编码:按《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货物的编码填制。
6、报检数/重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的数/重量填制,注明计量单位,重量须注明毛重、净重。
7、包装种类:填外包装材料的种类。
8、产地:填省、市、县名。
9、许可证/审批号:填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号或质量许可证号。
10、标记及号码:按实际货物运输包装上的标记(唛头)填制;裸装、散装货物应填‘N/M’,并注明‘裸装’、‘散装’。
11、货物总值:按合同或国外发票所列货物总值填制;要求同时填人民币的收购值和美元的出口值。
12、输往国家(地区):填同境货物的最终销售国(地区)。
13、如合同、信用证对检验检疫条款有特殊要求的,应详尽填出。
14、货物存放地点:填市、县名和具体地点。
15、报检单其他栏目内容也应如实填制或做出选择。
三、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填制说明
1、申请人:填报检单位,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填 报检员 名及 报检员 证号。
3、包装容器生产厂:填包装容器生产单位全称。
4、包装容器名称及规格:填详细名称,注明规格尺寸。
5、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包装容器上压印的标记及检验批次。
6、生产日期:填该批包装容器生产的起止日期。
7、数量:按实际报检的数量填制。
8、拟装货物名称及形态、密度:填包装容器所要盛装货物的名称、形态(气、固、液)和比重或密度。
9、原材料名称及产地:填生产包装容器的原材料名称及产地。
10、拟装货物单件毛重、净重:填包装容器内所装货物的单件重量,注明重量单位。
11、包装使用人:填使用该批包装单位的名称。
12、危险性检验结果单号:填该批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编号。
13、包装质量许可证号:填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包装质量许可证号。
14、合同、信用证对包装的特殊要求:如合同、信用证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应详尽填出。
15、申请单其他栏目,如申请项目、提供单据、包装容器编号、联合国编号等,也应如实填制或做出选择。
四、更改申请单填制说明
1、申请人:填报检单位,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填报检员名及报检员证号。
3、原发证单:填明原发证单种类、编号及交还的证单正、副本数量。
4、货物品名及数量:按原发证单上所列货物名称和数量填制。
5、更改原因:详细注明需要改证原因。
6、更改内容:详细列出更改前和更改后的证书内容。
7、申请单其他栏目,也应如实填制。
五、填制报检单注意事项
1、报检单应由持有报检员证的人员如实填制,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报检的应加盖代理报检机构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印章。
2、原则上一批货物填制一份报检单。入境货物一批指:同一合同、发票、提单;出境货物一批指:同一品名、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人。
3、报检单填制应完整、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栏目内容确实无法填制的,应注明‘无’或‘/’。采用打印或钢笔填制,字迹要清晰。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