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所在地: 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络方式 : 联络方式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 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6月。
十.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