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地处内陆,根据需要在原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延长保险责任的条款。该条款仅适用于进口货物从港口转运内地期间的保险。
海洋货运险责任扩展条款内容有:被保险货物运抵海运提单载明的卸货港后,如需转运国内其他地区,保险公司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的险别,将保险责任扩展到货物转运单上载明的国内最后目的地终止。货物在卸货港待运期间,保险公司在60天内仍然承担保险责任。如货物在60天内仍不能转运,收货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展延责任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120天期限届满,收货人如仍要求继续展延,应按规定加收保险费。此外,该条款还规定了对货物的检验程序和不保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