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腐货物包括肉、鱼、蛋、奶、鲜水果、鲜蔬菜、冰、鲜活植物等,常见品名见《鲜规》“易腐货物运输条件表”。
(2)活动物包括禽、畜、兽、蜜蜂、活鱼以及鱼苗等。
易腐货物在鲜活货物中占比例最大,按其温度状况(即热状态)的不同,又可分为三类:
①冻结货物:是指经过冷冻加工成为冻结状态的易腐货物,冻结货物的承运温度(除冰外)应在-10℃以下。
②冷却货物:是指经过预冷处理后货物温度到达承运温度范围之内的易腐货物。冷却货物的原运温度,除香蕉、菠萝为 11~15℃外,其他冷却货物的承运温度在0~7 ℃之间。
③未冷却货物:是指未经过任何冷冻工艺处理,完全处于自然状态的易腐货物。如采收后以初始状态提交运输的瓜果、鲜蔬菜等。
按照热状态来划分易腐货物种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正确确定易腐货物的运输条件(如车种、车型的选用、装载方法的选取。以及运输方式、控温范围、冰盐比例、途中服务的确定等),合理制定运价,提高综合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