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简介
展览时间:2009年10月15-19日
展览地点:广州市广交会展馆B区9.3、10.3展馆
展览面积:1.5万平方米
展品: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
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商对象为:与进口展区产品范围对口的,从事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的企业、有采购需求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具体资质标准如下:
一、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或合法登记的非企业单位。
二、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
三、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四、非企业单位须具有两年内的进口产品采购预算。
对符合上述标准的国内采购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申请国内采购商证:
渠道一:
向所属地商务单位提出申请 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渠道二:
向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提出申请另,进口展区参展商亦可提名邀请与其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国内采购商,具体事宜可询相应招展代理机构。
注: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使用期限为2009年10月15-19日,广交会展馆A、B、C区通用。
重要提醒:已办理第104届或第105届广交会进口展区采购商证的国内采购商,本届广交会如需继续与会,须按上述要求寄送办证材料,并将旧证归还大会,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