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关企业如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或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其他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内容的,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请海关核准。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单位的管理规定》;
三、办事准备
1、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为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代理报关企业。
2、应提交下列单证:
①主管部门关于变更有关项目的批件;
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企业章程;
③新的公章及报关专用章的印模。
四、办事机构义务
经审核情况正常的,根据变更内容制作新的《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更新企业档案数据库。
五、办事程序
第一步:代理报关企业应在有关项目变更后,填写《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持原《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向重庆海关监管处提出变更申请,提交下列单证:
①主管部门关于变更有关项目的批件;
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企业章程;
③新的公章及报关专用章的印模。
第二步:海关监管处进行审核,并根据变更内容制作新的《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更新企业档案数据库。
六、办事时限
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规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为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