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累循环
积累循环是指上期未使用之余额可转入下期使用。
(2)非积累循环
系指本期尚未使用的余额,不能转入下期使用。不能转入下期使用的尚未使用的余额视为过期、放弃和作废的金额处理,故称非积累循环。
二、循环信用证的功能条款1.自动循环
(1)循环信用证项下总金额,在每次议付后自动循环。
(2)循环信用证项下支付金额,于每次议付后自动恢复循环,直至用完金额为止。
2.通知循环
(1)于每次装货议付后,须待收到开证银行通知,方可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2)受益人于每次装货议付后,须待收到进口商或开证银行发出的通知,方可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3.定期循环
每次议付后于七天之内,议付银行未接到停止循环的通知时,本信用证项下尚未用完的余额,可积累于原金额中使用。
4.积累循环
每三个日历月积累循环一次,由20__年3月15日,从达成第一笔交易之日起至20年_12月15日循环终止。
5.非积累循环
每批货物所支付的金额,尚未满额时不得积累使用。
总而言之,循环信用证作为较简便的一种结算方式,需要外贸商家掌握这种算法,并加以利用到外贸工作中,从而也是减轻外贸人员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