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用于不同解释的一套国际规则,在不同国家对国际贸易术语通则有不同的解释性,这样的通则是便于减少因不同国家对贸易惯例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原则
出版1990年修订本的主要原因是企图使贸易术语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使用的日益增加相适应。在当前的1990年版本中,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各种单据(例如商业发票、清关所需的单据或证明已经交货的单据以及运输单据)时,这样做就有了可能。当卖方必须提供可流通的运输单据(提单)时,就有这种特殊需要,因为提单一般经常用作出售运输过程中货物之用。在这种情况下,在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信息时,保证买方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与他从卖方那里收到提单时所处的地位一样,就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结构
1990 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4 个基本不同的类型。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F”组(FCA、FAS 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 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 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中,对各种贸易术语采用了分类排列方法,更为科学和合理,使人一目了解,便于理解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