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理解风险和保险问题 按照CIP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是货物在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却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的投保仍属于代办性质。根据《通则2000》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卖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未约定险别,则由卖方按惯例投保最低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办理,并应采用合同中的货币投保。卖方一般无义务加保战争险、罢工险、暴乱险和民变险等。但是在买方的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额外费用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予以办理。 2、应合理确定价格 与FCA相比,CIP条件下卖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费用。卖方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并承担有关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这些都要在价格构成中体现出来。所以,卖方对外报价时,应认真核算成本和价格。在核算时,应考虑运输距离、保险险别、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类保险的收费情况,并要预计运价和保险费率的变动趋势,以防止盲目报价,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从买方角度讲,对卖方的报价也应认真分析研究,做好比价工作,以免付出过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