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车险理赔投诉案件的整理,记者发现不少投保人陷入了这样或那样的误区,导致理赔难处理。
误区一:不重视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
市消协负责人介绍,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对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避免留下后患。
误区二:出事当然要全赔 有的车主认为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由保险公司全赔。其实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
据记者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投有风险和强制购买的保险,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
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是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而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
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等,定出单独的免赔率,不计免赔范围。
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所以设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赔率。
误区三: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这个误区尤其值得重视,投诉的车主普遍认为,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
而市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和修配厂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还要听取4S店的意见。
但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保险公司会综合各方情况,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定损一旦完成,理赔额度也基本确定了。
至于修理与保险公司无关,由车主和修配厂来决定,修车地点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厂家。
误区四:委托修理厂理赔
部分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购车险易,理赔难”。市消委警示,投保人要谨防汽车保险理赔误区,避免被某些保险公司“钻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