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一件棘手的外贸案例

一件棘手的外贸案例

我厂去年十月寄了一款五金餐台样版给美国客人确认后,客人于今年二月下了订单和开了l/c给我们。我厂前两天就出口了一柜五金餐台去美国。货现正在路上。提单要三月十日才能拿到。今天收到客人来信说美国那边已有一家公司请专利代表人(律师)告我客人说那五金餐台是那家公司开发的,在美国只有那家公司有专卖权。现我的客人担心货在美国销售会有麻烦,故来信要我们提供此餐台的原产地和问我们是否是我们自已开发的。还说其被要求在本月十日应诉。而其实这款五金餐台是我厂照抄别人的产品来生产的,款式跟别人的差不多,但尺寸上有出入。
  问题请教:
  1、我公司刚出货的这单可否正常押汇?因为是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而且我公司在三月十号左右就可拿到海运提单跟其它文件一起交与银行。
  2、客人如果要取消订单,对押汇是否有影响?
  3、我公司现在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开抄袭别人产品之嫌?
  4、我公司是否可以据实将情况告诉客人?
  这是一桩发生在外贸实务中的侵权事件,虽然事情不是很大,但非常的有代表性。为此我们特意组织这篇文章,寻求企业支招,邀请律师和专家对知识产权问题作出解析和评述。必定解铃还需系铃人,结果如何?我们关注事情的进展。但“我厂”不愿现身告之,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亲爱的读者,倘若这事发生在您公司,您会如何解决?
  企业
  企业一:单从单据方面来说,如果单据严格按照信用证缮制,做到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就可以从开证行取得货款。还有要注意开证行的资信情况,因为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因此,为安全结汇,你方在缮制单据时务必小心,哪怕是小数点、字母等不应算作不符点的地方也都要注意到。
  企业二:1、我觉得这个问题与你们所说的问题(客户被起诉侵权)无关。押汇是你们在这边银行押的,只要你们的单证相符且贵公司信誉良好,你们没有告诉议付行有起诉这回事,议付根据l/c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都会给你们押汇。
2、我觉得这个问题也与押汇无关。客人在这种情况下已没有理由取消订单,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一经开出,三方当为任何一方不同意,就不可以撤消;只要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客户可以做的只是不断地叫开证行挑不符点拒付,但开证行如果这样做,也说明他们信誉较差。
  3、找证据证明自己的产品非抄袭别人产品,推翻指控。
  4、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企业三:如果你的产品是抄袭别人的款式,那么你麻烦了。所有出口美国的产品,不管大或是小,都必须注意到专利权或设计权的问题。你的客人一定是下订单的同时,就印制了目录,或是发出了广告讯息,才会被拥有专利权的公司发现而提出诉讼,以这个案子看来,你们可能会有麻烦,客人不仅会取消订单,而且还有可能要你们赔偿他们因诉讼而付出的费用,因为你们未尽告知的义务,同时有欺骗之嫌。
  问问你的客人将如何处理?如果你提不出自己开发的证明,还有你的产品在修改的过程里,是否与避开原样的专利部分,否则如果只是改一些颜色,材质,仍有抄袭之嫌。
  另外,赶快请教你的律师,至少客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前,你们心里要有个底。
  企业四:有关第1,2点,我想可能会有问提了,详细操作问问相关人员。
  3、已经出货的产品能修改吗?我不是很了解你的产品,但是看来跟工业设计有关系。日后如果要仿制别人的产品,先了解他们的五金配件,功能组合,及设计是否申请专利,如果抄袭自与你要销售的区域同一个市场,最好事先告诉你的客人,这个产品你们仿制那个产品,客人自己就会去了解是不是有专利的问题。因为终端市场在他那里,如果他买了仿冒的产品,他自己也会吃官司的。
  4、现在你们跟客人等于是在同一条船上,我建议要跟客人坦诚,大家一起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有把握你们的产品没有问题,那么就提出证明让客人可以面对美国的投诉,他能做生意,你们才能赚钱。
  律师
  科贝律师事务所杨涛律师简要分析了本案:一、本案因侵权行为将发生在美国,应适用美国有关专利法规。
  二、从现有材料看,中国公司因是仿制且只在尺寸上不同,无实质性改进等情况,属于特征完全相同、完全仿制他人的专利产品,构成了对专利人的侵权。
  三、诉前谈判是美国公司的一般做法,美国公司往往会发出一封律师函,通知对方哪些产品侵犯了何种知识产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并就侵权进行赔偿。
  本案中美国客人收到的应是这样的禁止函。
  四、建议:
  中国公司应当先咨询美国的知识产权律师,对产品侵权与否或者知识产权有效与否作出分析。
  如果中国公司在被指控侵权前请知识产权律师对产品作了分析,对有关知识产权进行了彻底调查,由律师出具不侵权或者知识产权无效的法律意见,这样的书面法律意见就会使故意侵权不攻自破。如果律师初步分析后认为产品侵权,而专利无效的证据并非确凿,就不应当再出具任何书面法律意见,以免成为诉讼中的把柄。

[1] [2] [3]

上一篇:教你如何开展soho工作:话题之三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