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16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3-9【生效日期】2010-3-9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规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的进口秩序和企业的进口申报方式,打击价格瞒骗,促进我国再生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自2010年4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纸分类目录和报关方法进行调整,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的规定要求向海关申报并填写报关单。对本公告规定以外的有关商品,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61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三月九日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