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2010-07-09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44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7-9【生效日期】2010-7-9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向我署提出的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东方之冠。

 自核准之日起,进出口侵犯上述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九日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6号(关于深化分类通关改革)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