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电子申报被退回更正,1分)
2)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报关单位向海关要求修改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修改,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放行前,修改申报单证)
3)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 (盖章不规范,1分)
4)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者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签名不规范,1分)
1)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撤销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撤销,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放行前撤销申报单,2分)
2)海关人员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要求报关员向海关解释、说明情况、补充材料或者要求提交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的,海关告知后报关员拒不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或者拒不提供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导致海关退回报关单的。(拒绝解释和提供货样,2分)
1)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 (未按时履行纸质申报,导致撤销申报,5分)
2)在海关签印放行后,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经海关同意且不属于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性质的; (放行后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5分)
3)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下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但影响海关统计的。 (放行后发现价值(小于100万元)和数量(小于四位数)差额,5分)
1)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者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 (出借、借用、涂改报关员证 ,10分)
2)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 (放行后发现价值(大于100万元)和数量(大于四位数)差额,10分)
5.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 (违规被行政处罚,20分 )
6、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30分。 (走私被行政处罚,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