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907]
问题标题:出口型企业内销
问题内容:我司是海沧保税港区内企业,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为产品100%出口,现在区外有家企业要跟我们长期合作,我单位生产的产品要销售给区外,请问营业执照上面注明产品100%出口的企业是否可以内销,这种内销是否可以算做事出口?(根据保税港区管理条列内销视同出口)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此件涉及企业的经营范围。建议:转稽查科(负责注册备案)或通关科处理。保税监管科意见:内销不能视同出口,企业应先去变更经营范围,才可办理内销业务;区外企业产品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而不是保税港区货物出区视同出口,企业理解存在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