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972]
问题标题:委托朋友办理报关手续
问题内容:家人美国寄了2个包裹里面2台手机 进海关了来通知单说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需要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我要去哪里找?邮局大厅里面有办理这个业务的吗? 我想委托我朋友去办这个事情请问需要什么呢? 就2台手机放2个包裹里面可以直接交税拿东西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您好。现就您的问题回答如下: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您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自行寻找,只要是符合相关资质的均可以办理。华林路259号邮政大厦报关大厅内也有数家的代理报关企业在内开展业务,您可以咨询比较后选择,海关没有指定或要求特定企业。二、委托朋友办理应带上海关通过邮局向您寄发的告知单,以及朋友和您本人的身份证件。其他材料请根据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要求向其提供。三、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过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未尽事宜欢迎拨打海关服务热线12360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