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9599]
问题标题:供研究用电子产品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从新加坡随身携带,供研究用的电子产品(新加坡制造)需要办何手续?需要什么文件才可以把电子品带入上海内。经数量少过10件,非贸易用途。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进境旅客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您也可直接咨询12360服务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