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0584]
问题标题:出口产品增值税是否可免?
问题内容:我们乌兹别克斯坦的公司通过淄博的外贸公司,在上海的工厂买了一批产品于青岛报关出口。上海厂家将产品价格和17%的增值税总金额报给我们。我们是否应该将总金额打给外贸公司?我想问这17%的增值税是否可免?如果不能免应该由谁来支付,我们还是外贸公司?还是双方各承担一部分?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海关对出口货物只征收出口关税(列入出口应税商品目录),出口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对增值税的返还不属于海关业务管理范畴,请向国税局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