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批准的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可选择适用以下一项或几项便捷通关程序:
(1)提前报关:为缩短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企业可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天内,在能够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的条件下,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递交有关单证,货物运抵后由海关监管现场直接验放。为减少海关审单作业中确定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或认定原产国别的工作时间,上述企业还可以按海关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在货物正式报关前预先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或原产地。
(2)联网报关:支持企业应用中国电子口岸平台自理报关,在企业办公地点直接向进出口地或主管海关自行办理正式报关手续,企业一次输入所有通关数据,各进出境管理鄣门之间数据联网传输,海关审核报关单电子数据后发送电子回执,由企业自行派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货物通关现场向海关办理交单审核及货物验放手续。有条件的海关可实现与指定银行联网电子划款交纳税费,海关向企业发出电子缴款通知后,验凭电子回执验放货物。
(3)快速转关:根据企业的要求,对该企业在境内不同口岸进出口的货物(不包括国家指定口岸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应优先办理快速转关运输手续。
(4)上门验收: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海关根据企业要求,可派员到企业结合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
(5)加急通关:海关对企业进出口货物实行优先审单,进出口货物较多的通关现场,海关应设立便捷通关窗口优先办理货物验放手续。企业也可以通过预约联系有关海关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通关手续。
(6)担保验放:为解决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因暂时无法提拱某些单证(不包括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信息,海关无法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等结关条件而不能及时验放货物的问题,准许企业以海关认可的担保形工先行办理货物验放手续,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供有关单证名信息,补交税款或补办其他规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