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587]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加拿大国籍)妈妈(中国国籍),下周从加拿大飞回北京参加葬礼(往返机票,一星期后飞回温哥华),我有一台IPHONE,一台苹果牌手提电脑,(都是2年以上自用的),妈妈有一台IPHONE(1年自用),请问我们要报关吗?要缴税吗?收多少? (请不要给转帖答案,我国语不好,真的看不太懂)就告诉我要交多少钱就可以了!(不想在机场拿不出人民币丢脸)问了很多朋友,他们都说能带,可是在您们网站里又说不能带,所以我希望可以知道一个确切答案,拜托了,很紧急!(希望答案例如以下样式:要交/不交,2台IPHONE分别多少。。。一台电脑分别多少,一共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需要向海关申报。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电脑和手机的税率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