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471]
问题标题:关于旅游回国物品带入境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本人去迪拜旅游,请问那里的阿拉伯弯刀工艺品是否可以带回国入境?还有回国入境时可带多少ml的香水?恩,还有香烟和酒?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答: 一、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对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海关对于进出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主要依据“自用合理数量”和“旅途需用”原则验放。旅客可携带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详细情况以现场海关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