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683]
问题标题:关于外籍华人自带汽车的问题
问题内容:我是外籍华人。在中国投资,可不可以自带一辆轿车回国。需不需要交税?具体税费如何计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规定:第二条 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征税进口,不同排气量,税率不同,综合税率最高大约144%)。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不得进境机动车辆。“非居民长期旅客”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第四条 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一)身份证件;(二)长期居留证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四)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主管海关自接受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答复。 专家以外的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除交验前款规定的单证外,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及长期居留证件的复印件,交验所在常驻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或者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主管海关自接受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您也可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