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616]
问题标题:出境旅遊攜帶自用電子產品(包括New iPad俗稱iPad 3)
问题内容:你好!我和太太今年夏天会去马尔代夫玩,会从白云机场出境,直飞往返马累。出境时随身需带电子产品有手机、摄影器材及一台New iPad(由亲友赠与),朋友说New iPad(俗称iPad 3)带入境时可能会有麻烦,建议我要提前报关。现想咨询: 1. New iPad国内还没有得卖,但实际是我自己使用的物品,可否视为免税自用品带出境? 2. 是否出发前需办理报关?若需办理,手续如何? 3. 因为本人不在广州,可否网上预先办理个人物品报关手续?打印相关单据到时登机时直接使用?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sirio2047: 您好!如您的New iPad等电子产品带出去后需复进境,应在出境时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在复进境时凭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方可免税携带进境。在进境时海关认可的有效单证是申报单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单证。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