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5608]
问题标题:私人物品报关数量限制以及所需证件及资料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老板由于工作调动来上海工作,自己的一些私人物品通过UPS邮寄到上海。其中包括书籍,纸质文件(非装订成册),装饰画,办公用品以及办公室用的小冰箱等,共13件,毛重220.UPS方面建议到海关现场二处办理私人物品报关关封。请问私人物品报关有没有重量和其他方面的限制?去海关现场二处私人物品报关处办理关封所需要带的证件和材料都包括什么呢?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194号令,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出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它相关单证予以验放。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一)身份证件;(二)长期居留证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四)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专家以外的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除交验上述单证外,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及长期居留证件的复印件,交验所在常驻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或者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非居民长期旅客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自用物品报关手续时,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提交经主管海关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交验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负责非居民长期旅客办理进口机动车辆的报关、征税手续,地址是金陵西路28号,电话68891441..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