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加工贸易监管证件
问题编号:[102765]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监管证件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请问加工贸易料件及成品可否免监管证件,如进/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证、3C证/免3C证等,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8号)第四条的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免于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出口制成品属于国家对出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许可证件。”许可证件包括你司所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