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922]
问题标题:海关工作人员您好,关于EMS国际邮件CD069575375JP CD069575361JP 急!
问题内容:各位工作人员您好: 想查询一下2个EMS的邮件8/29从日本发出的,号码为:CD069575375JP CD069575361JP 之前通过邮局的网站查询到10/4已经到达国内,7号在洪安收寄点,未妥投件。前几天开始就查询不到此单的信息。请问是否在您处,里面的东西急着要用,麻烦您查询下,谢谢您。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您也可以提供分运单号咨询电话:021-62728748*6202。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