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2380]
问题标题:笔记本电脑想补交税款
问题内容:您好,我从国外邮寄了一台笔记本电脑,7月初通关,单号:EE978398647US。现在想补交税款,不知是否可行,该如何操作。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石家庄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第43号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人民币。你的物品应缴税款为完税价格*进口税率,笔记本行邮税率为20%。 由于石家庄海关目前没有行邮业务,具体请咨询进境地海关,或拨打当地海关服务热线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