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4166] 问题标题:包裹清关问题 问题内容:朋友在英国给宝宝买了12罐奶粉寄过来,用的DHL,昨天到达上海海关DHL来电话说要求退回英国,可是这个是自家宝宝用的,请问有什么办法吗?我可以带着出声证明去解决问题吗?运单号:JD013054788747138233谢谢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手机税率10%。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您也可直接咨询12360服务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