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207]
问题标题:从德国向中国邮寄2两自行车自己用
问题内容:您好,我现在在德国留学,我在德国给家人买了2辆非电动自行车,想邮寄给中国的家人,自己用,非商业目的,每辆车的买价是749欧(包含德国的增值税),我想通过德国的DHL邮寄回中国,想问一下,在中国关境还征收关税吗,要是征收要征收多少,除了关税还有其他费用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规定:旅客携带或邮寄的个人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 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对于准许应税的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2年2月9日修订)估价、征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和限值的,海关将按一般贸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