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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留学回国规定[129073]

问题编号:[129073]

问题标题:留学回国规定

问题内容:我即将从德国留学回国,在这之前有些问题: 1,我准备邮寄上课的讲义,这些是否属于图书,是否需要应征税款?个人邮寄图书个人使用多少本以下免征税? 2, 进入中国国境,有哪些需要申报?入境有何规定?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Bgyedu.CoM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的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2、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也就是说,您个人邮寄以上规定范围之内的图书是免税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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