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082]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的出入境
问题内容:你好!我的孩子在美国留学,圣诞节回国20天,携带一台国内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在美国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国内购买的那台不带回美国了,另一台还需带回自用,请问需要什么手续方可免税?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相关规定,复带进境的个人物品应在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再次进境时海关凭出境申报单验放,免征个人物品进口关税。由于笔记本电脑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如果您进境时无法提供出境时的申报单,则应缴税进境。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