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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我同学从美国大约1月份回来,会带一些东西,会被征税么?[141957
问题编号:[141957]
问题标题:我同学从美国大约1月份回来,会带一些东西,会被征税么?
问题内容:您好,我同学大约1月份从美国回来,可能会带一些包包,笔记本,数码相机之类的东西赠送亲友以及同学,我想知道海关会征收税么? 每个东西大约就是1-2个 不是贩卖,只是朋友或者亲人有需要,另外可能还会有一些衣服以及化妆品,期待您的详细解答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