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229]
问题标题:异地报关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公司的海关注册号是4690137011,注册海关为海口海关,目前我们计划委托广州一家工厂生产,以我们公司自己的名义在广州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需要在广州海关办理什么样手续,另外,我们的报关专用章,是不是也需要在广州海关备案,我们在海南外汇管理局申领的外汇核销单是不是要备案到广州海关?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rogerlwp: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根据您所述,您公司已在海口海关注册并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则无需另行备案。另外,外汇核销单问题请咨询外汇管理局。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