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回国带酒相关规定[144510]

青岛海关:回国带酒相关规定[144510]

问题编号:[144510]

问题标题:回国带酒相关规定
问题内容:工作人员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从美国回国可以带多少酒?是只要小于1500毫升就可以吗 还是也有数量(瓶数)规定,比如小于两瓶之类的,谢谢您!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酒精饮料不得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详情请向入境地海关旅检部门联系。

上一篇:上海海关:关于进境车辆问题[143308]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