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379]
问题标题:政策解答
问题内容:“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以外国家和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对重量无限制),超出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办理通关手续。另外,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 请解释“个人寄自”和“个人邮寄进境”的区别。我在国外,国内亲戚结婚,我想邮寄一个价值$150澳元的化妆盒作为礼物。但是不知是否要交税,所以请告诉我: 1. 是否可免税 2. 如果可免,那面多少 3. 是哪条法规决定交税或不交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对邮寄进出境的个人物品征免作出详细规定,现场海关严格照此执行。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化妆品税率为50%。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