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718]
问题标题:个人衣物书籍被武汉天河机场海关扣留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今年博士毕业回国将留学期间自用旧衣物及旧书籍用邮政包裹邮寄回国,单号为CV089680430KR等共5件,但是在武汉天河机场海关被扣留,收到要求报税的通知,通知的单位电话为:027-85818646。自用的旧衣物及旧书籍绝大部分均为3-4年前在国内购买,因为时间久远提供什么发票和证明根本不现实,而且包裹内没有任何新的,违禁的,高价的物品,全部为留学期间生活所用的衣物及书籍等旧物品,可以当面开箱检查,如有违规邮寄的东西我们愿意配合任何调查。我们就不明白为何国内购买的旧衣物及书籍还需要报税?数年前的旧衣物和书籍报税又如何估价?其他同学一同寄往其他多个省市的旧衣物及书籍包裹没有一例出现过这方面的问题,请问到底是哪方面出了问题?这种情况取出包裹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请告知详细的解决办法,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如您所述,该通知电话所属单位为湖北邮政速递公司报关中心,在收件人收到《国际邮快件报关通知》后,即需要向海关如实申报邮寄物品情况。如不方便,可按照通知书所附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件至报关中心,委托邮局向海关申报,如包裹内物品与您描述相符,海关查验后会办理放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