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1097]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运送流程
问题内容:本人持中国护照和上海居民身份证,5年前离开上海到美国留学工作,现在准备回国并运送个人物品。从海运公司处得知,本人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我的问题是:进口许可证是在海运之前申请,还是本人回到国内后,物品尚未抵达上海时申请? 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上身份一栏,我应该填写常驻人员吗?还有其他文件要求需要办理吗?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运进时,旅客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申报单证等到物品进境地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放手续,具体以进境地海关审查验核为准。可运的物品包括一般的生活用品以及家具等安家物品,以自用、数量合理为限。通关中的具体问题,旅客可向海关相关现场经办关员咨询。具体分运行李运输问题,请咨询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电话021-55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