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6762]
问题标题:您好,我从美国网购的6瓶婴儿洗发水被天津海关扣了
问题内容:您好,我从美国网购的6瓶婴儿洗发液被天津海关扣了,总价值是35美元。但是天津海关要求我交500元的关税。请问这个数值是怎么算出来的?我买的这个根本不是名牌化妆品,也不是护肤品,就是婴儿的洗发沐浴液,请问,海关从何断定此不是自用?就算要收税,依据是什么?如果我觉得这个收费数值不合理,要怎样和天津海关交涉?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1、请参阅本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 第43号 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如您所述,网购不属个人物品。应依据公告第四条“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2、请参阅本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如尚有疑问,请径向办理该货物通关手续的海关业务现场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