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406]
问题标题:个人国外网站购买总价USD190.00商品的处理方法
问题内容:本人在amazon美国网站购买手机一部及电子书一本,总价为USD 99.99+90.00. 电子书为官翻.二件商品均为自用. 请问快递到上海后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纳税? 如需提供发票,amazon网站直接打印的invoice是否可以?(公司可凭该凭证报销)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www.bgyedu.com答: 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您境外购买物品的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对在完税价格表中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征税时,如所列物品的完税价格与应当征税的物品实际价格相差达到3倍(或1/3) 及以上时,海关可另行估价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款。 所以,海关以物品《完税价格表》、《税则归类表》为依据,综合考虑境外购买发票、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审定物品完税价格。境外购买发票是海关审价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在实际通关时,根据物品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请告知其具体情况和提供有关单证。 有关快件寄送缴纳税费的问题,请与快件公司联系咨询,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请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