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3363]
问题标题:您好!快递公司通知我的物品需要缴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国外买了相机,价格是99美元,到了天津海关,快递公司通知我要缴200元,我很郁闷,不确定该怎么办?EMS单号为EQ100438077CS,能否帮忙查证?我有网站的订单和电子发票图片的.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1、个人物品寄件人为个人,以亲友馈赠和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按规定缴纳行邮税,请您参阅文件--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公告〔2007〕0025)。2、网购物品寄件人为网店(如购物网站、网上商城、论坛代购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等),收发件人之间存在商品买卖关系,为贸易属性,应按货物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要求缴纳关税、增值税等。3、建议您联系实际办理通关手续的口岸海关咨询办理,实际办理通关口岸,请您向快递公司查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