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156]
问题标题:台湾邮政快递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台湾邮政快递个人物品给上海亲友,以下物品是否要交进口关税。以下物品单一价值全部高于50元人民币,低于800元人民币,并可付寄发票凭证。 1.床上用品 2.服装 3.包袋 4.鞋子 5.眼镜 6.闹钟 7.保温杯 如果需要交税,请问税金是百分之多少?上海收货人应前往那里办理进口关税手续。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所以,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超过限值,应当按规定到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退运手续或按一般货物进口办理通关手续。对于超过限值的包裹,海关将通过邮政部门发出办理手续通知书。也建议请您拨打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021-62673123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