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780]
问题标题:要带些原料要到日本展出是否可以走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我们想带三种原料药到日本展出,分别是葡萄糖酸钠(Sodium Gluconate)、二氯醋酸二异丙胺(Diisopropylamine Dichloroacetate)、尿激酶(Urokinase),三种原料药均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每种原料药要携带的数量在500g左右,如不方便随身携带或托运携带,是否可以邮寄?需要走货运通关还是可以走个人物品?需要走哪些手续?我们还想准备一些小包装的样品提供给采购商,也就是说带出境500g,带回来可能只有300g,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报关?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非常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旅客携带的进出境行李物品,包括旅途必需物品、旅行自用物品、安家物品,旅客携带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您所述商品不属于个人物品范围内,建议按照货物通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