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197]
问题标题: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办法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海关门户网站上看到: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海关提出的规范措施帮助市场的健康发展,这让我们深受鼓舞。但我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 “1958年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对国际邮袋装卸转运监管办法》(〔58〕关行字第570号)同时废止。”对此产生了疑惑:58年的监管办法一直延用至今吗?54年后的今天重提此办法有什么值得借鉴的意义? 我偶然看到“1984年9月25日海关颁布《对进出口邮递物品监管办法(修正)》,总署〔84〕署行字第768号文发布”。这是目前执行的办法吗?今年新修改的《征求意见稿》与其相比,主要有哪些方面的改进?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1984年9月25日海关总署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海关对进出口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已废止。有关新的邮递物品监管办法请关注总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