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481]
问题标题:全新the new ipad
问题内容:帮朋友买了苹果全新的平板电脑the new ipad(ipad 3)自用.. 是否本人在新加坡邮寄时主动报关付人民币三百元... 便可以合法安全通关,不用出示许可证?? 几间速递公司说如果是the new ipad,"即使是寄一台去个人地址注明自用,也必须出示合法的许可证...与其他电子产品有异",不然一律退货、留关,甚至充公。" 这是错误的说法吗???? 还有甚么要注意的呢? 16GB,32gb及64GB,,4g的版本又有没有异呢? 中国其他地方的海关又是否一致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正常办理个人物品申报手续即可,无须加附其他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