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0607]
问题标题:关于往返香港手机等物品报关的问题
问题内容:我打算圣诞节的时候从上海乘飞机去香港,因那边朋友盛情邀请共度元旦,为了不违反一次入关不超过七天的规定,计划在12月30日会中途出关去深圳一次并当日返回香港(算第二次进关)。那么我最初从上海携带去香港的手机、相机等需申报的物品及申报单都必须在我从深圳出关的时候随身携带么?当日从深圳返回香港的时候这些物品是否需要重新申报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报关员培训答: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出(进)境时凭原进(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