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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奶粉税款品[142497]

问题编号:[142497]

问题标题:奶粉税款

问题内容:您好,我澳大利亚的朋友要给我寄奶粉,我想问问是不是价值1000元以内、重量在5千克以内就不需缴税了?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按2007年25号公告,奶粉按每千克200元人民币、10%征税。上述重量不包括外包装纸箱的重量。上述个人邮寄物品是否应予以缴税入境,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海关会寄送相应通知与物品所有人。建议你按收到的通知上要求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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