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353]
问题标题:外籍人员入境邮递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现在有几位丹麦籍员工已经办理了多次往返中国的签证,我想确定的是丹麦籍人员持多次往返签证进入中国,可以邮递或者航空快递其个人物品吗?还是说外籍人员必须持有中国工作证才能邮递或者航空快递个人物品呢?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答:您好,海关对邮递、快递个人物品无身份限制。根据海关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