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650]
问题标题:关于电子产品入境交税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大陆居民,想从香港购买一部iphone4,折合人民币的价格是4200元左右,请问如果带过来需要交税吗?如果是从美国购买,价格是399美元,寄到国内需要交多少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一、由于手机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范畴,携带进境时需要缴纳物品进口税。二、邮寄的话,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三、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境外购买的真实有效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经查,手机税率为10%。以上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