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816]
问题标题:出境申报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名在德国的留学生,因为学习需要,我家人在中国给我买了一台苹果电脑,正好我的一个朋友会来德国,于是就托他帮我带过来。 根据海关规定“对于随身携带出(进)境,并复带进(出)境的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但在出(进)境时需填写申报单”。因此,请问如果在出境时,我的朋友对该电脑进行了申报,那么我毕业后回国,带该电脑入境时就不需要被征税的,对吗?同时还有一个问题是,因为是我的朋友填写的申报单,因此申报单上的个人信息是该朋友的,那我回国时,可以使用这张申报单以证明我的电脑是复带入境的个人物品吗?或者可否让我的朋友在填写申报单时注明一下呢? 谢谢,祝春节快乐!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出(进)境时凭原进(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 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浦东机场海关电话: 68841118转旅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