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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我张家港的,从美国直邮保健品如果产生关税如何处理[145307]
问题编号:[145307]
问题标题:我张家港的,从美国直邮保健品如果产生关税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从美国给家里的老人买点保健品,从美国邮寄回国。我家在张家港。不知道保健品限额是多少,如果超出规定,如何交关税。是在张家港处理吗?如果要跑到南京那太麻烦了。望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请注意,物品总值不能超过1000元人民币,经过海关审核后如果认为包裹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并且物品总值没有超过规定限值,但是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上的,需要征税。税额=完税价格×税率,请查看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了解有关规定。如果是通过邮政邮寄包裹入境到张家港的,一般经过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审核,如果通过其他快件邮寄,一般通过上海海关审核。经过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审核的,海关会委托邮局通知国内收件人,具体手续办理请以通知为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